社会信誉
本公司多次被授予“消费者诚信单位” 例:2001年授予全省“创文明行业。建满意窗口”示范点。 2002年被梅列区妇联、工商行政管理、个体劳动者协会、 私营企业协会授予《中国文明示范岗》。 2003年-2004年被三明消费者委员会授予《诚信单位》。
2004年被梅列区工会授予《优惠服务点》。 2004年被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,国家税务局,地方税务局,质量技术 、监督局 、建设局、中国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授予“ 倡导信用文化、共 诚信三明”单位。
2005年被中共梅列区委、梅列区人民政府授予《诚信企业》。
2005年区梅列区消费者委员会授予《先行赔付制》示范单位、中共三明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,梅列区共建列东三优街协调委员会授予“经济效益、科普夜景、场所美化、商品质量、便民措施、满意服务、遵纪守法的七星级门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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